黑龍江可研報告編制公司 2020-07-11 07:29:18 來源:
公私合作關系(PPP,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是公共基礎設施項目(如新的電信系統、機場和電廠)的一個資助模式。公共合作伙伴的代表是地方和國家政府。私營合作伙伴可以是私營企業、國營公司或特定專業領域的企業財團。
介紹
公私合作關系(PPP)是一個廣義的術語,應用范圍很廣,從簡單的,短期(有或沒有投資需求)管理合同到長期合同,包括資金、規劃、建設、營運、維修和資產剝離。PPP安排對需要高技能工人和大筆資金支出的大項目來說是有益的。它們對要求國家在法律上擁有服務大眾的基礎設施的國家來說很有用。
公私合作關系資金模式是由在項目的不同階段,對擁有和維持資產負責的合作伙伴所決定。PPP模式的例子有:
設計建造(DB):在私營部門的合作伙伴設計和制造基礎設施,以滿足公共部門合作伙伴的規范,往往是固定價格。私營部門合作伙伴承擔所有風險。
運營與維護合同(O&M):私營部門的合作伙伴,根據合同,在特定的時間內,運營公有資產。公共合作伙伴保留資產的所有權。
設計、建造、融資及經營(DBFO):私營部門的合作伙伴設計,融資和構造一個新的基礎設施組成部分,以長期租賃的形式,運行和維護它。當租約到期時,私營部門的合作伙伴將基礎設施部件轉交給公共部門的合作伙伴。
建造、擁有、運營(BOO):私營部門的合作伙伴融資、建立、擁有并永久的經營基礎設施部件。公共部門合作伙伴的限制,在協議上已聲明,并持續的監管。
建造、運營、移交(BOT):私營部門的合作伙伴被授權在特定的時間內融資、設計、建造和運營基礎設施組件(和向用戶收費),在期滿后,轉交給公共部門的合作伙伴。
購買、建造及營運(BBO):一段時間內,公有資產在法律上轉移給私營部門的合作伙伴。
建造、租賃、營運及移交(BLOT):私營部門的合作伙伴在租用的公共土地上設計、融資和建立一個設施。在土地租賃期內,私營部門的合作伙伴營運該設施。當租約到期時,資產轉移給公共部門的合作伙伴。
經營許可證:私營部門的合作伙伴獲得許可或經營的法律許可來運營公共服務,通常在指定時間內(此模型常用于IT項目)。
只投資:私營部門的合作伙伴,通常是一個金融服務公司,投資建立基礎設施,并向公共部門收取使用這些資金的利息。
PPP是指政府與民營機構(或更廣義點,任何國營/民營/外商法人機構,下同)簽訂長期合作協議,授權民營機構代替政府建設、運營或管理基礎設施(如道路、橋梁、電廠、水廠等)或其他公共服務設施(如醫院、學校、監獄、警崗等)并向公眾提供公共服務,主要有主要有垂直和水平兩種方式;而BOT是指政府通過特許權協議,授權民營機構進行項目(主要是基礎設施和自然資源開發)的融資、設計、建造、經營和維護,BOT主要有BOT、BOOT和BOO三種基本形式和十多種演變形式,如BT、TOT等。
由定義可見,PPP本質上和BOT差不多,都屬于狹義項目融資(Project Financing),即“通過項目來融資——通過該項目的期望收益來融資的活動”,而非廣義項目融資,即“為項目融資——為特定項目的建設、收購以及債務重組進行的融資活動”。從金融學而言,所謂狹義項目融資,是指債權人(銀行)對借款人(項目公司)抵押資產以外資產沒有追索權或僅有有限追索權的融資活動,而廣義項目融資,往往是有100%追索權的,即債權人對借款人抵押資產以外的資產也有追索權。
PPP和BOT項目對民營機構的補償都是通過授權民營機構在規定的特許期內向項目的使用者收取費用,由此回收項目的投資、經營和維護等成本,并獲得合理的回報(即建成項目投入使用所產生的現金流量成為支付經營成本、償還貸款和提供投資回報等的唯一來源),特許期滿后項目將移交回政府(也有不移交的,如BOO)。但PPP的含義更為廣泛,反映更為廣義的公私合伙/合作關系,除了基礎設施和自然資源開發,還可包括公共服務設施和國營機構的私有化,等等,因此,近年來國際上越來越多采用PPP這個詞,以取代BOT。
BT屬于BOT的一種演變形式,政府在項目建成后從民營機構中購回項目(可一次支付也可分期支付);與政府借貸不同,政府用于購買項目的資金往往是事后支付(可通過財政撥款,但更多的是通過運營項目收費來支付);民營機構用于建設的資金可自己出但更多的是獲取銀行的有限追索權貸款。筆者認為,如果建設資金不是從銀行借的有限追索權貸款的話,BT實際上是“墊資承包”或“延期付款”,已經有點超出狹義項目融資的原有含義范疇了。
政府在PPP和BOT中的責任本質上沒有什么不同,但細節上有,如PPP項目中,民營機構做不了的或不愿做的,由政府來做,其余全由民營機構來做,政府只起監管的作用;而BOT項目中,絕大多數工作由民營機構來做,政府則提供支持和擔保。但無論什么方式,都要合理分擔項目風險,從而提高項目的投資、建設、運營和管理效率,這是PPP或BOT的最重要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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